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共建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15 点击数:

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省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深化中医药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提高科研水平,根据《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管理办法》及省卫健委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共建项目(以下简称“局省共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申报单位应具备项目所须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基本条件以及健全的科研、财务、学术诚信等内部管理制度,并能够为立项课题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

(二)项目申请人须为我省上述机构在职人员,具备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内容须按照《2024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共建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二)重点支持围绕临床疗效提升开展中医药临床研究,传统中药制剂、炮制技术的传承及创新应用研究,鼓励支持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2024年山东省基层培训中医药特色疗法项目及齐鲁扁仓等各类省级以上中医药人才积极申报。

(三)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四)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申报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定或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不一致者;

2.正在承担局省共建项目和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尚未结题者,或近2年有终止或撤销项目者;

3.项目组成员在以往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中有违背科学和伦理道德原则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申请:项目申请人通过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24.133.43.204:81/)进行线上申报。按照要求完成申报信息填写,其中“申报单位意见”须从系统中下载模板经项目申请人签字、盖章后将扫描后的PDF版上传至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二)材料报送:申报人填写《2024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共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将EXCEL版和盖章后的PDF版于11月4日前发送至sdzyykeyanchu@163.com,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共建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共建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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