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烟台市校地融合发展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15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校地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

通知(烟教发〔2021〕104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市教育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烟合市校地融合发展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数量

申报人要从学科(专业)建设、平台创建两个类别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每个高校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平台创建类项目最多申报1个。对同一项目已获得校地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申报、多头申报或变相申报。已承担校地融合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逾期尚未结题并综合绩效评价的,不得申请新的校地融合发展专项资金。对有未完成结题评审验收、还处于项目建设期,以及通过有关检查发现存在资金问题的校地融合发展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承担新的项目申报。

二、项目筛选

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推荐

三、提报申报材料

根据《2024年度烟台市校地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抓紧开展有关项目申报准备工作。有关申报指南中涉及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每个项目汇编成册一式7份)和电子版(WORD版)材料,连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WORD版),于10月1717:00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sdzyykeyanchu@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度烟台市校地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 2024年度烟台市校地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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