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齐鲁中医药文化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01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山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推进中医药文化研究,弘扬传承齐鲁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开展2024年齐鲁中医药文化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2024年齐鲁中医药文化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社会 团体等机构专家学者以及中医药文化爱好者的积极性,持续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研究,充分阐释中医药文化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和时代价值,提炼中医药文化内涵,挖掘齐鲁中医药文化资源,凝练齐鲁中医药文化特色,不断提升全省中医药文化研究水平。

二、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承办单位:山东中医药学会

三、项目申报

(一)内容要求。着眼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和发展,聚焦中医药文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重点围绕齐鲁中医药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弘扬传承、“儒医文化、扁鹊故里、针砭发源地”三张名片塑造,用好各地名人名医、名店名堂、名药名企等中医药文化资源,深入开展齐鲁中医药文化研究,梳理历史脉络、凝练精神内涵、阐释时代价值,形成富有齐鲁特色的中医药文化研究成果,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申报项目应该符合上述要求,研究目标科学合理,研究内容切实可行,能够取得预期成果。已确定为2023年齐鲁中医药文化研究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研究条件和能力。 鼓励中医药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社会科学院、文化机构等联合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是单位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和较高的学术水平,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文化研究经验。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2024年齐鲁中医药文化研究申报书》(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上报。

2.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择优推荐,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项。

四、有关要求

预申报的老师请于3月13日前将2024年齐鲁中医药文化研究申报书(一式3份,附件1)、材料汇总表(1份,附件2)报送至科研处,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786286037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4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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