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2018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申请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正高职称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得申报。
3.正在承担国家、省及省卫计委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申报不需对项目进行查新;
2.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3.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4.申报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5.本次申报不包含中医中药项目。
6.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方式,各市申报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0项,委属(管)单位、省区域医疗中心申报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0项。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和书面申报(见附件1)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络申报。登陆“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域名:http://www.sdwskj.cn)”进行网上申报。
(二)书面申报。书面申请书报送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和市卫生计生委审核盖章后报送省卫计委科教合作处,各市由市卫生计生委集中报送,委属(管)单位、省区域医疗中心由单位直接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时间。项目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rar
科研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