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0-09 点击数:

关于申报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经研究决定,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拟组织2020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内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 含技师学院)教科研机构等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选题内容

鼓励开展符合山东省区域教育发展需要和国家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鼓励开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动城乡教育教学一体化等议题的相关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协同攻关。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行确定选题。

三、课题类型与立项数量

本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其中重点课题占比不超过20%,青年课题占比不低于20%;拟立项500项,研究经费自筹。我校限报5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等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课题申报。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结项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需具备高级职称。

5.青年课题主持人年龄为1985831日后出生者,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二)课题名称要求。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注意事项

1.课题原则上3年内完成。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五、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填报方式;各单位逐级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网络申报统一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http://sdjky.net:8684/)进行,申请人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报。此项工作需在学校评审通过之后再进行。

六、申报时间

预申报老师请严格按照课题申报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并于1119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和《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18363849829@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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