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2018年工作要点

作者: 时间:2018-06-15 点击数:

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为总抓手,紧紧围绕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全省教育工作重点,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努力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向纵深突破,尽快实现质量的根本性提升,努力为服务产业升级、推进供给侧改革、带动扩大就业和脱贫攻坚作出新贡献。

一、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

1.健全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发布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标准、首批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完成第三批、启动第四批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完善职业院校与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人才培养方案。健全以省为主统筹管理并制定中等职业教育用书目录、市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学校自主选用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的工作机制,确保教材质量。

2.完善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改革机制。推动职业院校坚持职业教育属性,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大产业和区域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建设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着力升级改造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推进品牌专业(群)建设计划,完成第三批中职品牌专业验收和第二批高职品牌专业群、第四批中职品牌专业中期检查,立项建设第三批高职品牌专业群、第五批中职品牌专业,推动学校建设优势特色专业(群)。依托各省级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开展职业院校专业对接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及质量评估。发布高职院校专业人才培养状况年度报告,研究探索基于专业评估结果为基础的排名机制,并适时向中职学校拓展。

3.优化职业院校结构布局体系。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推进省规范化中职学校建设工程,对第三批立项学校进行验收,认定一批省规范化中职学校;推进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建设工程,对第二批进行中期评估,对第三批进行遴选立项;推进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对第一批进行中期评估,对第二批进行遴选立项。促进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继续督促职业教育薄弱地区转变教育观念,调整教育结构,增加职教投入,缩小发展差距;继续推进学校结对帮扶计划,开展“多对一”专家定向指导。

4.主动拓展服务支持体系。引导职业院校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升职业教育与培训能力,主动承担涉农培训,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产业体系;主动承担因去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产生的转岗培训需求及企业转型升级产生的技术技能提升培训,以及对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中小微企业员工、残疾人等群体的培训,建设高素质劳动者大军。做好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基础能力建设适当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提高欠发达地区学校建设水平,确保2018年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中职教育比例达到90%以上。做好内地西藏中职班、内地新疆中职班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落实与新疆、西藏、青海、重庆的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协议,对相关市、县(区)进行职业教育帮扶援助。

二、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以内涵发展促质量提升

5.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启动课程改革攻坚战,推动学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大力推进“做中学、学中做、边做边学做中教、教中做、边做边教”、理论实践一体化,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培养学生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启动德技双优“齐鲁工匠”培育工程

6.推进高职院校学分制改革。落实《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鲁价费发〔201589号)安排部署,推动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省技能型特色高职(专科)名校及其他具备条件的高职院校抓紧启动学分制改革。

7.健全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模式。坚持统筹规划、系统设计,优化试点专业布局,形成有增有减、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鼓励优质本科高校参与贯通培养。开展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质量检查与评估,淘汰办学质量差的学校和专业,递补办学质量高的学校和专业,更加注重专业选择的契合性和本科院校选择的适当性。以增加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三二连读为重点,优化调整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点,稳步扩大规模,确保培养质量。

8.全面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推进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山东省职业院校基本工作规范》。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以做好2018年绩效数据采集为抓手,支持高职院校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通报制度,建设实习管理档案备案信息平台。

9.以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示范区域。启用山东省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平台,立项建设600门左右课程,加强省市及学校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整合建设山东省职业教育管理云服务平台,实现各类数据互联互通。

三、加快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深度推进产教融合

10.完善政策保障机制。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国家6部门颁布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研究制定《山东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推进办法》,健全行业、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社会协同推进产教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技术技能人才教育供给与产业需求矛盾的尽快解决,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贡献度。开展“教育型企业、教学型师傅相关研究工作。

11.完善校企对话和职教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充分发挥专业建业指导委员会的校企对话平台作用和职业教育集团的资源共建共享平台作用,推动职业院校进一步对接需求,实现教育链紧密对接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认定20个左右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和企业项目、15个左右省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立项40个左右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总结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支持引导企业多种方式深度参与学校专业规划和建设、课程设置、教学设计、教材开发、实习实训、质量评价等人才培养各个环节。

12.积极承担国家产教融合试点。研究制订产教融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要求和产业布局,争取山东省及5个左右城市、8所左右高职院校、60所左右中职学校及部分职教集团成为国家职业教育“十百千”产教融合试点。

四、牢固树立更加开放的思维,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职业院校

13.扩大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依托山东与澳大利亚南澳州、德国巴伐利亚州、德国赛德尔基金会、德国手工业者协会、德国焊接协会和鲁台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研讨活动等交流合作平台,支持职业院校有计划地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人才培养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与国外高水平院校建立一对一合作关系,举办合作办学项目,以团队方式派遣访问学者系统学习国外先进办学模式等。

14.推动高水平职业院校“走出去”。以高水平院校为引领,服务“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倡议,支持承揽海外大型工程的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建立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培养适应我省企业走出去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

五、建立健全评价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15.继续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指导试点中职学校完善诊改方案,并开展自主诊断。根据全国诊改专委会安排,对教育部试点高职院校开展复核。发挥省诊改委作用,以国家、省试点学校为引领,开展培训研讨活动。研制发布中、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16.加快推进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支持青岛市、潍坊市启动中职学业水平考试试点。全面推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特色发展。

17.不断完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激励机制。将各地各学校创新发展情况作为资金及项目分配的重要因素,鼓励支持创新发展、百花齐放。支持潍坊市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青岛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德州市建设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完善各类竞赛制度,组织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文明风采”大赛并组织参加全国大赛,承办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健全教师成长发展机制,推进“能工巧匠进职校计划”,认定第十一届高职院校教学名师、2018年度教学团队,立项培养第二批青年技能名师,评选2018年度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做好中职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18.持续优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氛围。研究制定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的有力举措,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办好第四届山东省职业教育活动周,开展职业教育成果展、为民服务及招生咨询等活动,进一步向全社会展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开展学习签署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活动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工作。启动“开讲啦工匠精神大讲堂活动,邀请劳动模范、技能大师、能工巧匠等进校宣讲,用“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及个人成长史,引导学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引领激励学生成长,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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