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1-08 点击数:

各部门:

为推动中医药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重点项目。主要支持前期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科研人员及团队开展中国传统文化与原创思维视域下的中医理论体系研究,重大疾病的中医药防诊治康方案及机制研究,中药品质提升及作用机制研究。

(二)面上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在中医药经典理论的传承与创新、中医药优势病种临床疗效评价及机制、中医药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多学科交叉及中医药现代化、中医药政策等方面开展较为深入的前瞻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学科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具备项目所需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基本条件以及健全的科研、财务、学术诚信等内部管理制度,并能够为立项课题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重点项目10-20万元/项,面上项目5-8万元/项。由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联合申报单位盖章。

(二)项目第一申报人:须为年龄60周岁以下,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申请面上项目的青年学者所占比例不低于25%。(男性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3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申报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不完整,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相关资料提供不全;

2.近2年内有终止或撤销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以下简称“科技共建项目”)、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的负责人;

3.正在承担科技共建项目、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的负责人;

4.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

三、申报要求

(一)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附件4)所确定的方向和要求;项目立题依据充分,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可取得预期成果,且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我校限20项,初步拟推荐重点项目5项,面上项目15项。

)市厅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申报项目,可优先考虑给予立项支持。

(四)山东省中医药高层次学科带头人、齐鲁扁仓中医药人才按各市(单位)实有人数的30%上报,不占限额。

(五)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作为第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在国家部委、省相关厅局科技计划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中医药科技项目。

(六)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立项后在“国家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进行登记备案。

(七)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八)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面上项目为2年。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拟申报人员请根据填写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附件1、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所在部门。各部门要切实把好项目负责人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项目申请材料认真梳理、审核把关,并加强项目诚信伦理和科研条件资质管理。

申报材料经部门审核无误后,以部门为单位,于2026年1月12日上午9点前,将申报书(上、下册分开,以“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命名)、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1份,报送至科研处1406室,上述电子版(word、excel)发送至邮箱sdzyykycmtm@163.com,学校评审之后再进行系统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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