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27 点击数:

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和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和《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及时总结我省教育科研方面取得的成就,积极推动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现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省级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公告及材料下载地址

请仔细研读《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附件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附件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各《实施办法》和《申报答疑》,请务必注意申报新要求,确保成果申报的科学和规范。

二、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一)申报资格和要求

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专区评奖工作实施办法和申报答疑(附件4、5)有关规定。

(二)申报单位和名额

各高校按照分配名额开展申报,我校限项2项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申报者个人须对提交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此项工作待学校评审通过后再进行填报。

三、提交材料具体要求

(一)电子材料要求:

1.《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地方高校、市区县专用)》Excel版;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的WORD版;

3.成果材料PDF版(成果全文单放);

4.佐证材料PDF版(如转载、采纳、社会影响证明等);

5.单个文件小于50M(如果大于50M,分两个文档)。

(二)纸质材料要求:

1.《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地方高校、市区县专用)》;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3.成果材料1份原件、5份复印件;

4.佐证材料5份。(以上材料不再退回)

预申报老师请及时按照要求填写电子材料,并以部门为单位于2025年11月3日下午2点前电子版材料发至科研处杜沐莲处。

科研处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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