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1-09-14 点击数:
关于申报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鲁办发〔2018〕47号)规定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启动。预申报老师请于9月15日之前联系科研处刘晓庆,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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