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1-13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提高我校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学术骨干,特组织开展2015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原则  

1.资助范围:主要资助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2.资助原则:有利于提高我校教师科研能力,为申报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积累研究基础。  

二、项目类型  

2015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分科技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两类,科技类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人文社科类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为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申报人所在系部负责初审工作,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1)教学研究类课题;(2)行政管理类课题;(3)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4)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5)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  

3.申报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每个课题组成员一般限定在5人以内,每人参与课题总数不超过两项。  

四、项目评审  

1.科研处负责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和项目管理。  

2.学术委员会对所有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本次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总限额为15项。  

五、项目申报及管理  

1.申报截止时间:     2015     年1     月19       17   时。  

2.请各部门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书》一式三份,统一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shenweitcm@163.com  

3.《申请书》记载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注:发表的期刊论文等成果须标注“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编号:XXXX”),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科研处  

二○ 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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