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7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鉴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4-21 点击数:

关于对2007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鉴定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我校科研工作的安排,科研处将对我校2007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进行结题及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07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二、须提交的材料  

1.参照(附件1)《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准备以下材料:  

1)《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表》;  

2)《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4)项目研究技术资料及反映项目进展的典型照片、图片、图例等;  

5)项目研究的全部原始资料;  

6)课题经费决算资料;  

7)项目存在课题组成员变更、研究内容调整等其他变动的,需提交《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变更情况申请表》。  

8)《山东省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9)《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2.《鉴定材料》:具体格式要求请参考《山东省中医药科技成果鉴定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2)。

3.《检索查新项目委托单》(请到“科研处-下载专区”下载)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规范、完整的准备各项材料,于  2014年   5月   5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    

3.科研处将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进行结题和鉴定,延期至下一年度。

科研处  

201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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