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走在前、开新局”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整合我省高校战略科技力量,建立和完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体系,提升高校对高质量发展支撑力和贡献力,不断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根据《山东省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计划》(鲁工信技〔2023〕1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未来产业实验室和未来产业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定位
未来产业是代表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方向的先导性产业,对经济社会具有全局带动和战略引领作用。建设山东省高等学校未来产业实验室和未来产业工程研究中心,服务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新动能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重要支撑。
二、建设任务
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国家有需要、市场有前景、山东有基础的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等6大领域,掌握最前沿的科技创新成果和产业发展新方向,充分放大产学研合作效应,强化前沿技术产业化水平,打造推广一批标志性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未来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效、稳定、持续转化。
三、建设方向
具体方向见附件5。
四、建设条件
(一)山东省高等学校未来产业实验室。
1.依托学科(包括职业院校的专业,下同)一般应为优势特色学科、省高水平(品牌)专业群及以上高水平学科或具有相应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正常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
2.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符合科技发展趋势,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属于依托高校优先发展学科领域,具有3个以上稳定、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研究水平在本学科达到国内领先。具备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积极广泛地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
3.具备高水平科技队伍,有国(境)内外知名的学术带头人,有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优秀研究群体,40周岁以下成员被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立项支持;重视青年人才引进培育,有一定规模35周岁以下青年博士。
4.学术骨干承担相应教学任务,通过开设主讲课程、技术技能培训、学术讲座等形式,将本领域前沿研究、实验室科研成果等通过多种方式转化为教学资源。支持学生参与课题研究和科研活动;能够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习实训提供良好环境。
5.具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形成目标明确、协同创新、开放共享的高效运行机制。有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有相对固定、管理和技术水平较高且人数不少于60人的人员队伍,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学术氛围浓厚。
6.具备完备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有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4000万元。
7.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学技术或教学奖励。
8.依托高校承诺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经费支持实验室建设。
9.鼓励高校积极联合我省未来产业相关领域企业(附件1)共建实验室。
(二)山东省高等学校未来产业工程研究中心。
1.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规划,对接我省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建设目标与思路清晰,建设方案可行,研究方向明确,特色鲜明,在本领域本行业有重要影响。
2.依托学科应为本校优势特色学科或学科群、省高水平(品牌)专业群;具有较强的应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推动教育链、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作用明显。
3.一般应是已运行良好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技术研发平台,具备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工程化的条件及经费保障。原则上中心仪器设备总价值不低于2000万元,建设期新增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验证和中试物理空间不低于5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
4.拥有知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富于创新、产业服务意识强、科技成果转化经验丰富的创新团队;具有一支稳定、高水平的研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队伍。
5.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与未来产业相关领域企业已开展了实质性合作,建立了互惠互利、协同创新的协同机制。
6.依托高校承诺每年安排不低于50万元经费支持中心建设。
五、申报限额
(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每校申报不超过5个;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每校不超过3个;其他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限申报1个。部属高校无申报限额,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申报。
(二)省一流学科建设“811”项目的每个学科可多申报1个。
(三)国家“双高计划”高职院校,每个学校可多申报1个。
(四)山东省高等学校“百校万企万师双进”行动试点高校,每个可多申报1个。
(五)已获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平台不得申报。
六、申报程序
1.项目统一通过“山东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台”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未来产业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dei.edu.cn/kygl/login/login_toIndex)进行网络申报。
2.预申报老师请于5月15日上午10点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未来产业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未来产业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件3)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未来产业实验室和未来产业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汇总表》(附件4)各一式一份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sdzyykeyanchu0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