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08 点击数:

各部门:

为提升医药卫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鲁卫科教字〔2023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省卫健委决定启动2023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是省卫生健康委设立项目,列入厅级项目计划,分常规、研发转化、政策研究等方向,不包含中医药项目和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2年。请按照2023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进行线上申报。常规方向,包括临床研究、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引导广大科技人员聚焦实际问题,促进研究成果符合临床需求。研发转化方向,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应用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形成1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等成果,并完成初步可行性验证,开展成果转化。政策研究方向,围绕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开展政策研究,提供决策服务,选题方向包括卫生经济、卫生管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院管理、医学科技教育等。

1.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科研领军人才及团队,开展高质量科学研究。

2.面上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开展较为深入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科学研究。

3.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独立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研人才快速成长。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第一申请单位为山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卫生单位、科研院所和医学高等院校;

2.申请单位具有项目所需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基本条件以及健全的科研、财务、科研诚信、伦理、临床研究登记备案等内部管理制度;

3.申请单位必须是第一申请人所在单位,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跨领域联合申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明确研究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等。

(二)申报人

1.申请人是我省医药卫生行业正式人员。

2.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且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青年项目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

4.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者在惩戒期内不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及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可取得预期成果;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有关规定,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科研失信行为。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立项后在“国家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平台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http://114.255.48.20)进行登记备案;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有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明;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管理。

(三)申报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受理。

(四)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方式,限额10项。

四、申报程序

(一)校内初评。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31115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书上下册(附件12)、和汇总表(附件6)(各一式一份)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提交至地址:https://send2me.cn/1y5ZfCwD/RveYcpXo0Evnbg,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络填报。初评结束后,推荐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系统(http://sdkyxm.wsglw.net/)”下载操作系统手册并进行网络申报。



科研处

2023118


Copyright 2010-2012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处 版权所有 教育技术中心 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