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党建创新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24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离退休党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不断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校党建创新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申报人在2023年选题指南(见附件1)范围内确定申报项目,项目选题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成果转化,突出问题导向与对策分析。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相关研究的能力。

(二)申报人应为我校在岗的教职工,中共正式党员。

(三)作为主持人在本次申报中仅能申报一项项目,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1人最多可以参加2个项目组。

(四)已申报各级各类相关或相近选题的不得重复申报,作为主持人获批同类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三、经费资助

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给予7000元经费资助,一般项目每项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者对照选题方向,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申报表,递交所在党组织。

(二)党组织审核。各基层党组织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并在后续做好相关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

(三)材料报送。各基层党组织于6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两份(附件2)、活页汇总表一式三份(附件3)和汇总表一份(附件4)纸质版统一报送至组织人事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tcmchina@163.com(注:电子版需命名为“姓名+课题名称”)。

五、项目管理

(一)组织人事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学校党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

(二)项目的研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各项目组应按期完成项目研究,按要求提交结项报告和相关研究成果。

(四)结项成果要求如下:

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一个版面或2400字以上)发表党建论文不少于1篇,其中,重点项目必须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党建论文不少于1篇。所有研究成果均要备注“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建创新研究项目+项目名称”。

(五)对达到结项要求的课题或项目,统一颁发结项证书。达不到结项要求的课题或项目,可申请延期半年,且只能延期1次,逾期将撤消项目,主持人不得申请下一轮项目。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组织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5136765

附件1:党建创新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2:党建创新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党建创新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附件4:党建创新研究项目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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