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度齐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部门:
为激励我省中医药科学技术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强化科普工作的传播力、吸引力,提升全民中医药科技文化素养水平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遵照《齐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经研究,山东省中医药文化传播学会将开展 2023年度齐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3 年度齐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设置分为:科学技术创新奖、科学技术普及与文化传播奖和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奖。
二、推荐渠道
奖项采用专家和单位推荐的受理程序。
1.专家推荐:须经长期从事中医药行业相关工作,院校中医药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以上,且其学术成果与推荐项目属相同领域的两名及以上专家提名。
2.单位推荐:齐鲁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奖、科学技术普及与文化传播奖、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奖通过以下渠道推荐:学会各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省内各高校院所、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和中医医疗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与社会组织等
三、项目推荐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科学技术创新奖
全省各级各类中医药相关医疗、科研、预防、教育等企事业单位及其在上述单位工作的有关科技人员,在 2022 年12月 31日前整体完成的成果。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取得较大进展,获得显著成效,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和其分支学科的发展;
(1)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发出中医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重大技术发明,属国内首创,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比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研究进程中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学术意义的阶段性成果;
2.科学技术普及与文化传播奖
申报科学技术普及与文化传播奖的项目应在普及中医药科学技术知识、倡导中医药科学技术方法、传播中医药科学思想中形成了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重大科普成果,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中医药文化素养。反映推荐项目的主要科技论著须在 2022年12月31日前正式发表,即科普成果中科普作品应当公开出版且发行2年以上 (含2年);科普展品应当应用2年以上 (含2年)。
3.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奖
申报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奖的项目应为本市各县 (区、市)属乡镇 (街道)、村 (居) 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中取得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显著成效,或在中医药治未病、医防管融合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且于 2022 年12月31日前整体完成的项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涉及的中医药技术适合在乡镇(街道)、村 (居)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和推广,针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常见病.多发病,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促进了中医药治未病、医防管融合发展。
(二) 申报要求
1.三级甲等医院、省直(委属)、高等医学院校和大型企业部队卫生处(部)单位申报项目需在期刊发表论文 4 篇以上(含 4篇),三级乙等及以下医院、一般企业申报项目需在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 2篇),与申报成果必须具有相关性。参评项目必须通过有科技成果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属应用研究的要经过推广应用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持有应用和效益证明,在国外、省外完成的应明确产权归属;
2.属重大项目参评的,如果包括子项目,应写明其中的某子项目申报、获奖情况;
3.没有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的争议两个以上项目整合申报的,需所有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均需要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4.推荐项目的原始技术资料应由所在单位档案部门归档并允许查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食品、药品等,必须要取得主管机关批准;
6.应用性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实际验证并具备推广条件或已推广应用。仪器、器械、设备等研究项目,应取得国家批准和可以生产的证书及完成市场准入并形成批量生产规模,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科学技术项目应经过由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查新检索,并由其出具查新咨询报告书;
8.限制申报要求: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和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项目;
(2)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有争议未得到解决的;
(3)已获得阶段性成果奖或子项奖科技成果,申报时未如实注明者;
(4)连续两年申报落选的项目,不再申报;
所有参评项目不得同时向其他同级、同类奖励项目进行申报。
9.每个完成人最多可同时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以第一完成人申报的只限1项。
(三) 注意事项
1.已经获得过其他奖项的项目不得参加推荐。
2.推荐公示:推荐单位应组织所有项目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在本单位网站或书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 纸质版材料报送
1.申报2023 年度齐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需按照不同奖项分别填写《齐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学技术创新奖)、《齐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学技术普及与文化传播奖)、《齐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奖),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2.报送资料一律用 A4 纸打印、复印并按如下指定顺序装订成两册(统一采用胶装装订),所有报送材料须制作成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所有申报材料怒不退回。
(二) 电子版材料报送
1.预申报老师须提交全部纸质材料的 PDF 扫描件,该 PDF 文件是由推荐书和其他附件证明材料扫描整合而成的一个文件(提交一个完整 PDF 文件即可),签章齐全,PDF 文件需重命名为“姓名+项目名称”。报送至邮箱 wujuntcm629@163.com,报送时邮件主题需注明“报送2023年度齐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
2.为保证与数据处理系统兼容,《申报书》由奖励办公室统一制定,需在 http://qiluzhongyiyao.com/查询本通知并下载附件,自行设计无效。
(三) 推荐时间要求
1.电子版推荐项目书报送时间截止到 2023年5月29日上午10点,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版推荐项目书报送时间:形式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