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1-07 点击数: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2014年度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凡我校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均可自愿申报。现将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2014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

(二)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我校限报4项(包括科技和人文社科项目),均为自筹经费项目(需附出资证明),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学校评审通过后再查新)。

(二)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三)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三、申报时间

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2)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2)。请各部门收齐后,将《申请书》(见附件12)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于2014217日下午500前报科研处,邮箱:shenweitcm@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教育厅将对在研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项目完成率将作为申报限额分配和新立项目的重要依据。各项目负责人要对承担的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在研项目进展报告和完成项目总结。

(二)2007---2013年度立项科研计划项目未完成的填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见附件34)。请各项目负责人将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于2014217日前报科研处。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

附件4.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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