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7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鉴定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我校科研工作的安排,科研处将对我校2007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进行结题及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07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二、须提交的材料
1.参照(附件1)《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准备以下材料:
(1)《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表》;
(2)《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3)《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4)项目研究技术资料及反映项目进展的典型照片、图片、图例等;
(5)项目研究的全部原始资料;
(6)课题经费决算资料;
(7)项目存在课题组成员变更、研究内容调整等其他变动的,需提交《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变更情况申请表》。
(8)《山东省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9)《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2.《鉴定材料》:具体格式要求请参考《山东省中医药科技成果鉴定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2)。
3.《检索查新项目委托单》(请到“科研处-下载专区”下载)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规范、完整的准备各项材料,于2014年5月5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enweitcm@163.com。
3.科研处将对所有材料进行审核,不合格者不予进行结题和鉴定,延期至下一年度。
相关附件.rar
科研处
201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