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2015年度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凡我校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均可自愿申报。现将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5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包括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我校限报4项(包括科技和人文社科项目),均为自筹经费项目(需附出资证明),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查新目的须是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学校评审通过后再查新)。
(二)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好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和阐发的批示精神,有条件的高校要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法治理论和山东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研究,并择优推荐申报。
(四)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发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B)》,申报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B)》。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申请书见附件1、附件2。
(二)请各部门收齐材料后,将《申请书》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至科研处,邮箱:shenweitcm@163.com。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AB).rar
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AB).rar
科研处
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