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1-04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提高我校教师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学术骨干,特组织开展201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与原则

1.资助范围:主要资助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2.资助原则:有利于提高我校教师科研能力,为申报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积累研究基础。

二、项目类型

201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分科技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两类,科技类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人文社科类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为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申报人所在系部负责初审工作,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1)教学研究类课题;(2)行政管理类课题;(3)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4)无前期研究基础的课题;(5)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

3.申报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每个课题组成员一般限定在5人以内,每人参与课题总数不超过两项。

四、项目评审

1.科研处负责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受理、形式审查和项目管理。

2.学术委员会对所有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五、项目申报及管理

1.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2月2617时。

2.请各部门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书》一式三份,统一交至科研处,电子稿以系部为单位发至邮箱:lovehfz@126.com

3.《申请书》记载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预期研究成果(注:发表的期刊论文等成果须标注“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编号:XXXX”),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版).doc

科研处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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