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启用科研管理平台并填报2020年度教科研业绩信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9 点击数:

关于正式启用科研管理平台

并填报2020年度教科研业绩信息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教科研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学校教师服务,学校决定正式启用科研管理系统。今后,教师个人的教科研业绩的申报、统计与审核都将在科研管理系统完成。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并保存的各项数据,将作为年度奖励、教科研业绩赋分、绩效考核等工作的数据来源。为做好平台的使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已录入信息

前期,科研处已将学校教师主持的各类教科研项目、成果、专利、质量工程项目以及2014年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等信息逐条录入系统,共计2000余条信息。请所有教师登录系统,完善个人资料信息,核对已录入的教科研项目(含质量工程项目)、教科研成果、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等信息。如无问题,请在《信息确认表》签字确认;如有问题,请填报《问题汇总表》,请科研管理员以部门为单位将《信息确认表》纸质版、《问题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01231日上午11点前报至科研处。

二、完善基本信息

1.2019年、2020年立项的教科研项目,需主持人完善项目相关信息(*为必填项,项目预算务必参照任务书或者申报书填写完整)。

教科研项目需要完善项目信息、合作单位、项目预算等三部分。

2.2019年(含2019)之前的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等,未在平台录入的,需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添加信息,同时提供原件(SCI文章需提供文章及检索报告原件),以部门为单位于20201231日上午11点之前交至科研处进行审核。

三、报送2020年度教科研业绩

1.请登录系统逐条添加2020年度论文、学术著作、专利等信息,添加之前请确认论文、学术著作、专利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202011日~20201231日期间发表的各类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论著、我校作为第一权利单位的被授权的专利;

2)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且是原始申请人);

3)作者署名单位或第一权利单位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4)论文须发表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且该刊物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能够检索到的。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首页(http://www.sapprft.gov.cn/),业务查询服务,“期刊/期刊社查询”栏检索。

5)文章在中国知网或万方数据库已收录。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勿添加:

在增刊、特刊和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论著摘要、译文、讲座、会议论文、广告、书评、纪要、论文集、短篇报道、个案报道;发表在连续型电子期刊上的论文。

2、学术团体仅添加2020年度学校教师新增的兼职情况。

四、操作说明

1.科研管理平台:

访问地址http://10.0.80.20:8081。登录后,请修改密码,完善个人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

2.具体使用方法请参考教职工科研管理平台使用手册(通用版)。

3.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前期确定的科研管理员专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科研信息的检查核对工作。

4.请各部门科研管理员对本部门2020年科研信息统计审核无误后,从系统导出本部门科研信息相关统计表(共4个汇总表:论文、学术著作、专利、学术团体,需加盖部门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时将教师发表的论文原件、论著原件、专利原件、SCI论文检索报告、学术团体兼职复印件等佐证材料收齐审核无误后,以部门为单位于202114日前交到科研处刘晓庆老师。

科研处联系电话:0535-5136962,邮箱:18363849829@163.com

 

 

科研处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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