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清理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我校科研工作的安排,科研处将对我校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进行结题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09-2017年度立项的所有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二、须提交的材料
1.《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
2.《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3.《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证书》(附件3);
4.《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材料》(附件4);
5.《结题汇总表》(附件5)。
三、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规范、完整的准备各项材料,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8363849829@163.com。
2.科研处将对所有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审通过之后再通知具体纸质材料打印提交,并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
科研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