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鲁办发〔2018〕47号)规定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山东省第三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启动。请通过此链接http://www.sdskw.cn/art/2021/9/10/art_160203_10288922.html查看通知要求,预申报老师请于9月15日之前联系科研处刘晓庆,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