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烟台市校地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校地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烟教发〔2021〕104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市教育局拟组织开展2022年度烟台市校地融合发展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加强项目筛选把关
要根据《办法》精神,将申报项目与我市有关产业领域发展紧密对接,进一步加强申报项目质量筛选把关,切实把一些与我市产业发展对接紧密、关联度高、贡献度大的大项目、好项目推荐申报上来,更好发挥高校智力供给和人才资源优势,促进校地双方深度融合发展。
控制申报项目数量
要从学科(专业)建设、平台创建、其他方面研究三个类别中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每个高校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同一项目已获得校地融合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按时提报申报材料
根据《烟台市校地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申报准备工作。有关项目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纸质版(每个项目一式10份)和电子版(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材料,务于1月21日下午16:00前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至邮箱18363849829@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