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东省2023年智能社会治理研究选题的通知
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智能社会治理研究工作,提高我省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省卫生健康委向全省卫生健康行业征集有关智能社会治理的研究课题选题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健康发展规划》,按照服务人民、服务大局和服务基层的总体定位,充分发挥医学人工智能、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网+医疗健康、5G+医疗健康、卫生健康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的特点优势,着眼丰富新兴信息技术在医疗健康行业的应用场景,把握新技术发展和创新应用趋势,超前探索智能社会的运行模式、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体系、体制机制等,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研究课题,提升山东省智能社会治理和数字健康应用的核心竞争力。
二、征集类型
研究选题应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山东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卫生健康)高质量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文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分为以下两类。
(一)科研类。基于实验数据,深入总结和分析后形成对智能社会条件下医疗健康领域治理规律的新认识、新判断和新结论。或结合实验所需的高水平网络设施和关键智能技术,研究提出智能科技研发需求,并形成研究报告。
(二)实践类。结合实验基地和建设单位实际工作,研究智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或基于实际需要和实验需求,总结提出特定领域智能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制度机制、标准规范、政策举措等建议,并形成研究报告。
三、征集要求
预申报老师请以部门为单位按要求填写《2023年智能社会治理研究选题征集单》(见附件),并于3月12日下午3点前将电子版(Word文件和PDF盖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18363849829@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统一为“智能社会治理-姓名”。注意:为避免遗漏,发至邮箱后请联系科研处刘晓庆。逾期不予受理。
四、研究成果应用
进入选题名单的单位应在5月24日前形成研究报告,逾期视为放弃。卫健委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根据成果质量进行分级评定。优秀的研究成果将编写专报,并作为有关政策和标准制定的重要参考,也将作为建设评估的重要依据。
科研处
202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