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烟台市第27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4-16 点击数:

关于组织评选烟台市第27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部门:

经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研究决定,拟于20147月组织开展第27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果申报范围

凡烟台市的个人和集体在2013年内出版和正式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著作、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作、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参评成果必须是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所发表的文章;具有2013年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号的著作;经地市以上领导批示或被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有原始规范性文件证明)的调研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通过鉴定的地市级以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入选山东社科论坛论文集的作品也可以申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和应用型成果可做为本次成果评奖工作的申报重点。

二、成果申报要求

1、申报书面材料。填报《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需在封面推荐渠道处和作者单位处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份和《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1份。申报成果为著作的需提交原件3份、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查询结果复印件1份;申报成果为论文的需提交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报成果为课题、调研报告的需提交立项通知书、成果鉴定材料、结项证书等的原件、复印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各1份。申报书面材料不退,存档备查。不再接受全外文成果的申报。

2、申报电子材料。《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以及填写规范请到烟台社科信息网(www.yt.skj.gov.cn)下载。申报成果为著作的提交作者简介、作品简介和填写后《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电子稿;申报成果为其他形式的提交成果和填写后《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的电子稿。电子邮箱为shenweitcm@163.com

3、申报数量与学科门类。每位作者只能以第一作者申报一项成果,不得重复申报。要注意选准学科门类,共分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应用与普学科组,申报完成后,不得更改学科分组。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516

附件1:烟台市27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doc

附件2: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doc

附件3:评审表填写示例及规范.doc

科研处

201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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